shìrén

事人

拼音shì rén
注音ㄕˋ ㄖㄣˊ

词语解释

事人[ shì rén ]

⒈  事奉人;服侍人。

⒉  奉承人;讨好人。

⒊  谓充任下属。

⒋  嫁人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事奉人;服侍人。

《论语·先进》:“季路 问事鬼神。子曰:‘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?’”
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君者所事也,非事人者也……事人则失位。”
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嫁娶》:“妇人所以有师何?学事人之道也。”

⒉  奉承人;讨好人。

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孝元 傅昭仪 ……为人有材略,善事人,下至宫人左右,饮酒酹地,皆祝延之。”
《北齐书·陈元康传》:“元康 便辟善事人,希颜候意,多有进举,而不能平心处物,溺於财利。”

⒊  谓充任下属。

《晋书·司马休之传》:“裕 得书叹息,以示诸佐曰:‘事人当应如此!’”

⒋  嫁人。

明 瞿佑 《归田诗话·沉园感旧》:“刘克庄 《续诗话》,谓翁( 陆游 )初婚某氏,伉儷相得,而失意於舅姑,竟出之,某氏改事人。”
明 杨慎 《丹铅续录·荳蔻》:“杜牧之 诗:‘婷婷嫋嫋十三餘,荳蔻梢头二月初’……本咏娼女,言其美而且少,未经事人,如荳蔻花之未开耳。”

分字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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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句

1.大邦者下流,天下之牝,天下之交也。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故大邦以下小邦,则取小邦;小邦以下大邦,则取大邦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大邦不过欲兼畜人,小邦不过欲入事人。

2.由于大法官、律师、各方当事人以及法官助理广泛代表了不同的政治观点,因此这一过程可以帮助大法官们侧重于法律而非政治因素。

3.大邦以下小邦,则取小邦;小邦以下大邦,则取大邦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大邦不过欲兼畜人,小邦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

4.而萧易硬是装得没事人般,可心中觉得特别扭,暗暗发苦,希望早点结束这餐早饭,还好,萧玉灵草草率率吃完饭便离开饭桌。

5., 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,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。不听不传不信小道消息。订一条规矩,不背后说人,除非说好话。

6.安全生产,责任重大,假若出事,那当事人真是死有余辜。

7.提取的样品,海关应当予以加封,并由海关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、见证人确认后签字或者盖章。

8.当你努力安慰身边那些遭受伤害的人们时,请你不要简单地说“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”之类的话,那可能是当事人最不爱听的话。

9.珍妮的导师李基在一项备忘录中赞扬了珍妮的一项发现,因为它帮助重新定义了什么事人类:大猩猩能制造工具。

10.辩护人辩称没有什么可加罪于他的当事人.